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并导师组、相关学位申请人: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北京市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工作相关部署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教学工作方案》,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流程及学位工作的有关安排,我校即将开展2020届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学位论文的质量与研究生培养质量密切相关,对考察学位授予质量、考核研究生导师职责履行以及做好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学位论文抽检等工作均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学位论文有关工作,坚持质量标准,督促导师对学位论文进行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抓实学位论文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
2020届研究生应按照学位论文相关要求,保证每天必要的学位论文撰写时间,与导师保持密切联系,在家认真开展学位论文撰写工作。研究生导师应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与研究生保持密切沟通,远程指导、检查并督促研究生按时完成学位论文撰写,保证学位论文质量。
二、具体安排
1.博士毕业研究生预答辩(3月30日前)
2020年春季学期博士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由常规的会议答辩改为电子通讯评审,相关承担博士研究生培养任务的学院应将电子通讯评审安排于3月10日前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审核备案,3月30日前提交预答辩结果。
2.在学期间发表研究成果提交与审核(4月1日前)
预答辩合格的博士研究生、拟毕业硕士研究生、拟申请学位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学位申请人)应于4月1日前将满足本学科培养方案规定条件的在学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电子版材料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至学位办公室审核(材料上传具体要求见附件7)。所有在学期间研究成果电子版均应提交数据库检索的全文PDF版本。文件命名规则为: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_”为半角下划线)。
3.学位论文定稿与审核(4月10日前)
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定稿后,应将学位论文(论文格式应严格遵照论文模板的有关要求)提交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进行论文内容和论文形式审查。各培养单位于4月10日前根据学位论文审查情况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提交《2020届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合格名单》(模板见附件2,由研究生教务秘书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052471@ppsuc.edu.cn,盖章纸质版待学校恢复正常上班后补交)。
学位申请人后续开学返校后,以区队为单位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提交纸质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申请表》(博士研究生,附件3)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审核意见表》(硕士研究生、拟申请学位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附件4)。
导师和相关培养单位应严格审核学位论文的内容和形式,并对定稿定版的学位论文印刷、评阅、抽检、存档等工作负相应责任。
4.学位论文提交(4月10日前)
学位申请人应于4月10日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内提交(材料上传具体要求见附件7)。
学位申请人如因疫情影响确有困难无法于4月10日前提交论文,应由导师同意后提交情况说明,经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可推迟至4月24日前提交论文。(情况说明电子版经培养单位同意后由导师发送至邮箱20052471@ppsuc.edu.cn。)
学位论文须进行脱密处理后方可进行预答辩及论文提交。所有学位论文电子版涉及文件均应按学位论文模板整理,并制作Word 97-2003(扩展名为.doc)及PDF两个版本,其中的“在学研究成果”部分不得出现本人的姓名等相关个人信息。电子版文件按相应规定命名后放入同一文件夹打包成zip文件,zip文件和论文正文命名规则为:研究方向全称_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_”为半角下划线),zip文件包和论文正文主体均需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提交。
5.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与评阅(4月11日-5月15日)
研究生院将对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通过检测的论文提交评阅专家进行匿名评阅(论文评阅具体工作参照《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办法》)。
6.学位论文答辩(5月16日-6月1日)
各培养单位应严格按照学校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答辩计划。(具体答辩工作安排后续视情况另行通知。)
7.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与提交(6月10日前)
答辩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应根据评阅专家和答辩专家提出的意见逐条对学位论文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核签章《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定稿修改说明》(一份,见附件8)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一份,见附件9)后,方可正式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论文定稿电子版和纸质版论文三本(本人及导师签字)进行存档。以上纸质材料以区队为单位提交。
三、其他相关事宜
本次学位申请工作考虑疫情影响,适当推迟了学位论文提交时间。请各培养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按照学校部署,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通知中的有关要求,保障研究生按计划完成学业。各培养单位、导师和学位申请人如有问题,请发送邮件至学位办电子邮箱:20052471@ppsuc.edu.cn,我们会及时查收邮件并回复处理。
联系人:刘艮电话:83903090 17778127710
办公地址:五栋平房511办公室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