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基地

按照“公安专业工作有典型意义、实践指导教师队伍相对稳定、管理严格规范、当地经济状况较好、交通便利、没有语言障碍”的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并建立了北京市公安局、深圳市公安局等31个实践教学基地。这些实践教学基地集“教学、科研、实习”于一体,极大地拓宽了我校师生警务实践空间。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实践教学基地单位名称

容纳专业(方向)

容纳学生人数

1

北京市公安局

各专业

2000

2

深圳市公安局

各专业

700

3

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

治安学(警察法学)

60

4

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

刑事科学技术、侦查学

80

5

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

刑事科学技术

80

6

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

交通管理工程、侦查学

130

7

广东省珠海市公安局

公安情报学、涉外警务等

100

8

杭州市公安局

各专业

 

9

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

侦查与反恐怖专业

80

10

江苏省无锡市公安局

公安管理学等

130

11

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

网络安全与执法、安全防范工程等

80

12

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

侦查学等

80

13

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

安全防范工程、公安视听技术

120

14

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

交通管理工程

80

15

山东省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分局

各专业

16

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

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

45

17

河北省秦皇岛市公安局

各专业

245

18

天津市公安局

网络安全与执法、安全防范工程、侦查学等

120

19

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

涉外警务、治安学(警察法学)等

80

20

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

各专业

120

21

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

侦查学

200

22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公安局

各专业

79

23

云南省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

侦查学(禁毒学)

50

24

上海市公安局

治安学、涉外警务等

200

25

浙江省嘉兴市公安局

各专业

26

贵州省公安厅情报处

公安情报专业

27

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

警务战术与指挥

80

28

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

各专业

300

29

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

各专业

120

30

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

刑侦、网安

40

31

海南省公安厅校局合作(海南省琼海市、三亚市公安局)

涉外警务等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