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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简章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16 15:31  点击数: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是公安部直属的普通高等院校,设有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等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根据工作需要,现就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收计划

我校招收学科、研究方向及合作导师信息见阅读原文附件1。每位申请人只能选报一位合作导师。

二、招收条件

(一)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思想品德良好,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三)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有专著、编著、译著10万字以上,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前3名)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等。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录用工作人员体检标准。

(五)我校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不得申请进入本校同一一级学科科研流动站。

三、招收类型

根据有关规定,我校此次招收的博士后人员为国家拨款类型,所需经费由国家资助。

四、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申请人应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见阅读原文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两位本学科博士生导师推荐信(样式见附件3);

5.博士学位论文及学术研究成果(装订成册);

6.来校前单位对其本人的政审材料;

7.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二)学校组织专家和合作导师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面试、答辩等形式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和政审。学校根据考核、体检、政审等情况确定招收人选,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定。

五、报名要求

时间:2018年12月14日前将申请材料统一寄至我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组织人事处(邮编:100038);

收件人:何老师。

六、福利待遇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资、医疗等福利待遇按照学校与博士后研究人员签订的协议执行。在站期间为国拨型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工作场所以及从事科学研究所需的设备设施和校内独立宿舍。

七、联系方式

组织人事处(博管办 )电话:010-83907571

法学院 电话:010-83903392

治安学院 电话:010-83903413

侦查与反恐怖学院 电话:010-83903360

犯罪学学院 电话:010-83903311

公安管理学院 电话:010-83903337

刑事科学技术学院 电话:010-83903359

信息技术与网络安全学院 电话:010-83906321

交通管理学院 电话:010-83906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