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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简章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8-26 17:57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利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科研条件和资源,进一步加强学术交流,按照《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我校现开展2026-2027学年第学期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https://www.ppsuc.edu.cn/xxgk/xxjj.htm

二、接受对象及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访学目标明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和一定的实践经验,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2应是国内公安政法院校相关学科专业具有副教授级以上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或公安政法机关相关研究人员。

三、工作内容

访问学者主要参与其指导教师招生计划所列课题研究,并在访学期内形成相关科研成果。

四、接受计划

2026-2027学年第学期计划接受1名访问学者(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五、收费标准

学费5000/学期,住宿费12000/学期(双人间)

六、申请流程

1申请人认真阅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实施办法》(详见附件2),充分了解掌握我校访问学者管理工作的相关精神和要求。

2申请人填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访问学者报名表》(详见附件3,由所在单位推荐,并签署意见和盖章,2026831日之前寄至我校科研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联系人邮箱。

3我校科研处收到报名表后将对申请人访学资格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条件者,由培养单位组织指导教师进行学术审核,拟定人选。对于不符合条件者,科研处向本人或所在单位反馈不接受理由,报名表将不予退回。

4导教师指导拟接受的访问学者填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访问学者访学计划表》(详见附件4),经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科研处。

5报请校领导批准后向推荐单位发送接受通知。

七、有关事项

1访问学者视同在职教职工纳入培养单位日常管理,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时,配发警服人员应按规定着装。

2为方便访问学者在校学习、工作和生活,学校将为其办理一卡通,该卡具备借阅图书、消费、学生食堂就餐等功能。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老师,邮箱:20052175@ppsuc.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科研处(邮编:100038)。


附件: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6-2027学年第学期接受国内访问学者计划表

           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实施办法

           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访问学者报名表

          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访问学者访学计划表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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