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是公安部直属普通高等学校暨公安部高级警官学院,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设有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就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收计划
2025年,我校共计划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10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具有理工类学科专业背景的研究人员。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在职人员的招收比例(至多1人)。每位申请人只能选报一位合作导师(招收学科、研究方向见附件1)。
二、招收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思想品德良好,法治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强。
(二)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在所申请的学科或流动站研究领域,满足以下科研条件中的两项:
1.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1篇B级及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提供不少于2篇代表作。
2.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学术著作1部。
3.作为主持人完成或获批B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4.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或社科奖三等奖(含)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三)。
5. 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
6. 翻倍完成第1项条件的,可视同完成两项条件。
上述条件中项目、成果、奖励等的认定以及申请人所提交代表性成果的创新性和实用性水平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评议确定。
(四)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
(五)身体健康,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
(七)我校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不得申请进入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八)不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岗位待遇
(一)在站博士后按照学校同类在编专任教师进行日常管理与绩效考核,包括安排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学校支持在站博士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和“优青培养计划”等专项资助计划,享受绩效考核激励政策等。其中,在站非定向就业博士后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学校同类在编人员标准执行(与人民警察身份挂钩的津贴补贴项目除外)。在站博士后其他岗位待遇,按照《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执行(见附件5)。
(二)学校积极支持非定向就业博士后参与“师资博士后”培养计划,按照培养计划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并且按期出站的博士后,经学校招聘考核通过的,优先鼓励留校任教。
四、申请材料与程序
(一)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两位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见附件3,复印件)。
5.博士学位论文和学术研究成果(装订成册)。
6.来校前单位对其本人的政审材料(复印件)。
7.体检证明(复印件)。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中关于人民警察职位的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8.不转人事(劳动)关系或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应当分别提交委托单位、在职单位或者所在部队出具的同意其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申请程序
1.选择合作导师,达成初步意向。申请对象根据各导师专业及研究方向选择合作导师,向合作导师或流动站联系人咨询,达成初步意向。
2.邮寄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邮编:100038);收件人:李老师,申请材料(含原件扫描文件)电子版发送至rcb@ppsuc.edu.cn ,邮件主题请注明“【博士后申请】+姓名+博士毕业院校”。
3. 入站考核面试。学校对申请材料审核合格后,由各一级学科流动站会同相关学院组织入站考核面试。审核不合格的申请材料不予退回。
4.心理素质测评。通过入站考核面试人员,须进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不计分,测评结果作为辨识申请人是否适合从事人民警察职业的重要参考。
5.政治考察。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规定,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招聘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等,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社会背景等进行延伸考察。
6.学校审批。学校对考核考察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全面审核评议后确定拟招收人员名单。
7.进站审批。拟招收人员须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通过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提交进站申请,由全国博管办审批。(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地址:
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
8.办理进站。审批通过后,学校分批次办理进站和入校手续。
五、联系方式
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和各一级学科流动站联系方式:
1.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李老师,电话:010-83903076
2.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张老师,电话:010-83903392
3.公安学博士后流动站:张老师,电话:010-83903380
4.公安技术博士后流动站:任老师,电话:010-83903380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