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2012年第一次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3-21 00:00  点击数:

各有关系部并博士研究生培养指导组:

根据研究生培养流程及学位论文工作有关安排,学校将开展2012年第一次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提交、评阅及答辩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

(一)时间安排

本次预答辩定于4月6日-9日进行,各有关单位可在此期间自行确定本单位有关研究方向的预答辩时间。请各有关单位将预答辩具体时间安排及预答辩专家组组成人员名单在3月30日前报研究生部。预答辩的有关材料须在4月16日前报研究生部审核备案。

(二)预答辩的内容

博士研究生预答辩中应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学位论文的总体框架结构及内容摘要;学位论文的主要创新点以及理论和实践意义;学位论文的关键性结论等。此外,还应汇报针对学位论文阶段性检查中反映出的问题所作的调整情况。

(三)预答辩的组织

学位论文预答辩应该公开举行,由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申请参加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需填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表》,经导师同意后,各有关单位按研究方向成立预答辩专家组,听取博士研究生就学位论文作情况汇报。

预答辩专家组由5-7人组成,组长由博士研究生导师担任(汇报人的导师不得担任其预答辩专家组组长),组员由本专业及相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应尽可能聘请中期考核及学位论文阶段性检查工作中的考核小组成员,鼓励聘请校外专家参加预答辩专家组。

各有关单位在确定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会的时间及专家组组成人员后,应提前3天在全校范围内张贴举行预答辩会的海报。申请参加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应提前一周将学位论文初稿交预答辩专家组成员审阅。

(四)预答辩的程序

预答辩由预答辩专家组组长主持。在导师对参加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研究情况作全面介绍后,由博士研究生就有关内容作30分钟左右的汇报。预答辩专家组成员应根据答辩人汇报和对所提问题回答的有关情况,参照《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对学位论文的立论依据、研究成果、关键性结论、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学术水平及工作量等项,尤其是论文的创新性做出评价,并指出其学位论文初稿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建议。

(五)预答辩的结论

预答辩专家组根据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情况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预答辩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可在其论文完善定稿后提交研究生部,申请学位论文通讯评议。

预答辩不合格的博士研究生,须申请延期毕业,填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博士研究生延期毕业审批表》,《审批表》经逐级审批后报有关单位备案。同时应根据预答辩专家组所提意见,对学位论文作进一步修改(三个月至半年内),由导师审阅同意后,可再次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

每次申请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在校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延长期内博士研究生须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二、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

预答辩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应将导师签署意见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申请表》,以及4篇以第一作者身份(作者单位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开发表的核心期刊论文,于4月16日-19日交研究生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从校园网数字平台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学位论文格式严格遵照论文模板的有关要求(学位论文模板可以从校园网主页单位信息栏下载),并于20日11:00前确认所提交的论文已通过审核。

三、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

本次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于4月30日-5月29日由研究生部负责组织开展,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以匿名评审的方式进行。

为保证本次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需对我校博士学位论文校外评审专家库进行更新。请各有关系、部按要求将本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位论文校外评审专家推荐表》于4月15日前提交研究生部审核。博士学位论文校外评审专家必须是相关学科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经验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有关人数需求见附件。

研究方向

学位授予申请人数

提交校外评审专家数

刑事诉讼法学

7

不少于20人

刑事侦查学

5

不少于15人

法化学

2

不少于10人

计算机物证

3

不少于10人

药物毒物分析

2

不少于10人

四、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本次答辩定于5月30日至6月10日进行,各有关单位可在此期间自行确定答辩时间。各有关系、部须在5月16日前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表》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报研究生部,并于6月12日之前将答辩材料交至研究生部。

答辩各项工作及程序须严格遵照《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各单位负责人应在答辩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读《细则》,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五、学位论文答辩材料

博士生答辩材料包括学位申请书、答辩申请书、答辩记录表、答辩决议和表决票等(由研究生部发至各相关系部)。

六、其他

学位论文开题时已经认定为涉密的学位论文,须将论文做脱密处理方可参加公开评审和答辩。学位论文涉密性质一经认定不得随意变更。确因特殊情况不能脱密处理,需要由导师作出书面说明,经所在系部同意后,报研究生部审核,其论文评审、答辩和存档工作应单独组织。

有关本次各项工作见《2012年第一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请各有关系部高度重视,严格执行通知中的有关要求,督促导师及研究生做好本次学位答辩工作。

联系人:王秀良、傅立民 电话:83903090

地点:研究生教育楼305室

附件: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表》

2.《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博士研究生延期毕业审批表》

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申请表》

5.《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位论文校外评审专家推荐表》

6.《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表》

7.《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

8.《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9.《2012年第一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10.公安大学研究生论文研究方向——中图分类号指南

11.博士学位论文模板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