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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招聘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1-06 00:00  点击数: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是公安部直属高等院校暨公安部高级警官学院,创办于1948年7月,是全国公安系统第一个开展本科学历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和唯一开展博士研究生教育的高等院校,现有公安学、公安技术两个国家一级学科重点学科,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建校60多年以来,始终坚持为政法、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服务的办学宗旨,在人才培养体系、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与智库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培育了“忠诚、求实、勤奋、创新”的校风,为全国公安政法机关培养、输送了26万余名各级领导、业务骨干和专门人才,成为公安系统建校时间最长、学科专业最齐全、办学规模最大、教育层次最完备的高等学府,被誉为“共和国警官的摇篮”。

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科研任务,招收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方向研究生,为公安机关培养从事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公安队伍建设研究及实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马克思主义学院内设办公室、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研室、德育教研室、历史教研室。现有教职工35名,其中专任教师33名,行政管理人员2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7名、副教授17名、讲师8名、助教1名,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人数占教师总数的69%。现有研究生指导教师13名。

马克思主义学院高度重视师资队伍的培养和结构优化,目前已经形成一支高水平、高学历、学科配置相对齐全的师资队伍,教师的年龄、学历和职称结构日趋合理。为进一步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壮大师资力量,更好地服务于教学科研和公安人才培养工作,我院现面向全国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招聘教学管理人员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任教师。

一、选拔范围

适合公安大学教学、科研及管理岗位工作需要的2016届高校毕业生。

二、选拔条件

(一)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公安教育事业,顾全大局,团结同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教学岗位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

(三)应届硕士和博士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7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岗位及专业要求。

(五)身心健康。

三、招录岗位、名额、专业方向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录岗位

名额

专业方向

学历学位

办公室

2

管理学、教育学、教育技术、思政、中文或我校毕业生

硕士研究生

马克思主义原理教研室

2

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

博士研究生

历史教研室

1

中国近现代史、中共党史

博士研究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研室

2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政教育、政治学、党史研究

博士研究生

四、工作待遇

按照学校同等条件在编在岗干部、教师执行相关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具有人民警察和人民教师双重身份。

五、选录程序

(一)个人申请。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16年3月1日前将个人申请材料电子版(建议制作成PDF文档)发送至招聘专用信箱。申请材料内容包括:电子版照片、个人基本情况(出生日期、生源地、是否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第一学历是否为全日制、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是否为统招统分、婚姻状况、政治面貌)、自我评价、在校期间学习课程及成绩、科研成果、详细的学习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特长、实践经历、联系方式等内容。参加试讲(面试)时需提供相关奖励证明、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递交的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二)组织考核。按照《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工作人员选录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试讲(面试)考核后,向学校推荐考核人选。学校适时组织包括试讲(面试)、体检、政审在内的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和招录计划名额确定最终录用名单。

六、联系方式:

地 址:100038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人:陈老师、马老师

电 话:010-83903329、83903336

邮 箱:gdrwskz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