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09 00:00 点击数: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计划接受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访问学者,拟来我校做访学的研究人员,可根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简章》(附件1)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接受访问学者实施办法》(附件2),于2016年12月20日前致电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科研处咨询相关事宜。经确认符合访学条件以后再统一填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访问学者报名表》(附件3)。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10-83903677。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简章》
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接受访问学者实施办法》
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访问学者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