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并研究方向导师组、相关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培养流程及毕业工作的有关安排,学校将开展2016年第一次研究生毕业论文的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6届拟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主要包括修读课程成绩及学分、必须环节相关材料等内容,由研究生院组织开展。
2014级专业学位研究生须于4月22日前以研究方向为单位,统一将《研究生社会实践教学计划登记表》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拟申请学位在职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须于4月22日前将导师签署意见的《论文撰写进程表》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于4月22日前将导师签署意见的《论文撰写进程表》、《资格审查表》以及1篇以第一作者身份(作者单位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毕业论文后续相关环节。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执行通知中的有关要求,督促导师及研究生做好本次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