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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2-28 00:00  点击数:

2016年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人员:

  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6]9号)要求,2016年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工作已经开始,请欲参加考试的同等学力人员于2016年3月7日至9日完成以下相关工作:

  一、登录平台

  现场报名前请登录平台进行注册。

  平台登录地址:

  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

  二、完成指纹采集和现场确认等资格审查工作

  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申请人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课程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申请人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三、考试时间及相关工作

  相关人员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后,请于2016年3月31日前提交考试语种或学科、考试地点,并于4月8日前完成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5月23日-29日可登录打印准考证,5月29日参加全国统考。

  历年已完成信息采集的考生无需再次采集,直接提交报考信息,完成报名考试费支付即可参加考试。

  现场确认地点:公安大学木樨地校区研究生教育楼305室,电话:010-83901735。

研究生院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