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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接受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访问学者简章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26 15:03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利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科研条件和资源,进一步加强学术交流,按照《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接受访问学者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我校现开展接受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https://www.ppsuc.edu.cn/xxgk/xxjj.htm

二、接受对象及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访学目标明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和一定的实践经验。

2应是国内公安政法院校相关学科专业具有副教授级以上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或公安政法机关相关研究人员。

三、工作内容

访问学者主要参与其指导教师招生计划所列课题研究,并在访学期内形成相关科研成果。

四、接受计划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计划接受7名访问学者(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五、收费标准

学费5000元/学期,住宿费7200元/学期(双人间)

六、申请流程

1申请人认真阅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接受访问学者实施办法》(详见附件2),充分了解掌握我校访问学者管理工作的相关精神和要求。

2申请人填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访问学者报名表》(详见附件3),由所在单位推荐,并签署意见和盖章,在2021年12月19日之前寄至我校科研处。

3、我校科研处收到报名表后将对申请人访学资格进行审核,经商指导教师同意,学校批准后向推荐单位发送接受通知。未被录取的申请人,科研处将及时向本人或所在单位反馈不接受理由,报名表将不予退回。

七、有关事项

1访问学者视同在职教职工纳入培养单位日常管理,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时,配发警服人员应按规定着装。

2为方便访问学者在校学习、工作和生活,学校将为其办理“一卡通”,该卡具备出入校门、借阅图书、消费、学生食堂就餐等功能。

3申请人密切关注国家及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若我校访问学者管理工作因疫情形势变化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老师,电话:010-83903279;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科研处(邮编:100038)。


附件: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接受访问学者计划表

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接受访问学者实施办法

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访问学者报名表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科研处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