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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遴选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24 17:04  点击数:


根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采购代理机构遴选与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学校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2021年-2024年度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和招标管理中心具体承办采购代理机构遴选相关事宜。现诚邀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参与遴选。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遴选内容: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服务期限自遴选结果确定起3年。

二、遴选统一要求

(一)参选单位可从2021年5月24日上午09时起至2021年5月27日下午16时止,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网站下载电子版报名表,并于202152716时前将填报好的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电子版至邮箱cgzbzx@ppsuc.edu.cn,逾期恕不接受(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27日16时。遴选文件电子版将在2021年5月27日18时前回复至报名邮箱。

(二)响应文件要求

1、代理机构的应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应答文件目录(需有题目及相对应的页码);

(2)*代理机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代理机构公章)(请严格按照附件格式填写);

(3)*代理机构情况简介(包括具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所需的评审条件和设施、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人员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和团队情况、收取代理费用等);

(4)*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已完成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备案工作(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的网上截图);

(6)*已完成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工作(提供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的网上截图);

(7)*代理机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是银行在遴选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代理机构公章;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8)*2021年1月-2021年4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9)*2021年1月-2021年4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10)*提供负责本校的项目经理近一年在本单位的缴纳社保证明及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须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11)代理机构服务承诺(包括人员配备、响应时间、服务措施、合理收取费用等);

(12)代理机构近三年(2018年-至今)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其中带*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没有对此作出响应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2、应答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

(1)所有提供的资料均须内容完整、清晰,并须加盖单位公章;

(2)应答文件页数不得超过400页(指页码),双面打印,页数连续且清晰,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采用无线胶装,不得用活页装订,提供一正四副应答文件;

(3)所有应答文件均须封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单独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遴选项目名称、代理机构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及手机号,封装口须用密封条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4)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门。

(5)应答文件递交时间:遴选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9:30-10:30将应答文件递交到上述地点,并进行签到,逾期恕不接受。

(三)评选与公示

1、评审的依据:遴选文件和申请文件。

2、评审原则:评审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对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3、评审组织:采购人自行组建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4、评审内容:评委员会根据代理服务报价、人员配备方案、采购代理机构的内控机制和内部管理体系、服务方案、业绩及经验以及代理机构的不良记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

5、评选结果公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网站。

三、有关遴选的其他事项

有关遴选未尽事宜,由采购和招标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83903152

邮箱:cgzbzx@ppsuc.edu.cn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