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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一期全国法官检察官警官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办理高级研修班的招生简章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30 11:12  点击数:

第一期全国法官检察官警官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办理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部署,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与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举办三期公检法同堂培训班,分别于5月19日至28日(国家检察官学院)、6月2日至11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6月21日至30日(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现将第一期培训班相关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加快新兴领域和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知识产权诉讼机制是司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法治保障新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通过公检法一体培训,总结交流各地成功经验和有效机制,围绕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标准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监督等问题展开学习与研讨,消减分歧、扩大共识、统一标准,推动建立公检法知识产权保护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力,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培训对象

从事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的公安民警。

三、培训班次

培训主题: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办理

招收人数:70人

培训时间:2021519-528

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沙河校区

四、培训内容

培训主要围绕“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展开,注重突出实务,着眼解决实际问题,同时把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在解决实际问题中塑造行为模式、更新办案理念。课程分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实务”“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中的疑难问题”个单元,包括4次专题讲授、4次案例教学、1次实训教学、1次三人谈、1次主题研讨、1次现场教学、1次公检法论坛和1次现场答疑。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专题讲授

1.秉鉴持衡大讲堂第六十讲:习近平法治思想

2.大检察官讲堂

现场教学:重温人民检察史,谱写时代新篇章

(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实务

专题讲授:

1.知识产权刑事审判实务问题探析

2.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实务

案例教学:侵犯知识产权指导性案例解析

   实训教学: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侦诉审技能提升

三人谈: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的证据标准

主题研讨: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行政标准和司法标准的一致性问题

公检法论坛

第一单元:网络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办理

第二单元: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的鉴定

第三单元: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技术证据的审查  

现场答疑

(三)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中的疑难问题

案例教学:

1.侵犯商标权案件办理中的疑难问题

2.侵犯专利权案件办理中的疑难问题

3.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办理中的疑难问题

五、培训时长及收费

培训时长:10天

培训费用:5500元

费用说明:培训期间的收费标准为550元/天/人(含学费、食宿费、教材费)。

缴费方式: 见附件一

六、报名方式

(一)公安网报名

报名邮箱:peixunbanegadx.ga

报名网址:

http://10.2.58.131/OnlineRegistration/ZBSC/login

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二)互联网报名

填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主招生专题培训班学员报名表》(见附件三)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186766@ppsuc.edu.cn。

七、联系方式

(一)报名联系人:杨老师  010-83906062、13911356552

  苏老师  010-83903466、18810573734

(二)报到联系人:邹老师  010-61719328、18101239321

八、其他事项

(一)报到时间为5月19日9:0020:00,报到地点为国家检察官学院沙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百沙路9号)1号楼大厅,报到时凭警官证、7天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的健康证明进入校园。离校时间为5月28日中午12点以后(12:10学院安排统一送站,建议学员购买15:00以后返程票)。

(二)请携带警服夏执勤服与近期着装两寸白底彩色免冠电子照片(大于50KB并且小于500KB,png、jpg、gif格式),带足培训期间的生活必需品,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报到后不能再出校园。请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学员携带必备药品参训,并于报到当日将病情告知班级组织员。

(三)报到具体事项见国家检察官学院网站[公告通知],乘车路线见[联系我们]-[路线指引]。学院网址:http://www.jcgxy.org/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