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出访

陈维娜赴中国香港学术交流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13 09:08  点击数:

今年55日至11日,在校领导和外事办公室的大力支持下,我有幸随公安部2019年第一批全国公安机关刑事技术人才团赴香港进行学习交流。期间,走进香港警察总部、政府化验所、卫生署法医科、律政司等部门,聆听专家授课,并与之就刑事技术发展应用、教育培训等内容展开交流,增长了知识、拓宽了视野,收获良多。

一、香港警队的基本制度及架构

香港警务处(Hong Kong Police Force)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是政府保安局的纪律部队。警务处处长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主要官员之一,须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名,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警务处的职能是维护法纪,维持治安,防止及侦破罪案,保障市民生命财产,与市民大众及其他机构维持紧密合作和联系;并以凡事悉力以赴,力求做得最好,维持市民对警队的信心为其工作目标。

(一)警务处组织架构

警务处位于香港警察总部,下设行动处、刑事及保安处、人事及训练处、监管处、财务政务及策划处等五大分支。为了执行日常的警务工作,警队分为六个总区,即香港岛、西九龙、东九龙、新界南、新界北和水警;视地域情况总区又分为区和分区,而在若干情形下,警务管辖范围是以警署为单位,提供24小时的前线服务,负责执行警务工作。

(二)刑事部组织架构

刑事部(Crime Wing)隶属于警务处下设的刑事及保安处,属警队中的精英,俗称CIDCriminal Investigation Department),下设联络事务科、支援科、商业罪案调查科、刑事情报科、毒品调查科、有组织及三合会调查科、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等部门。刑事部主要负责全港范围内刑事案件的侦查、情报的收集、对罪案的预防和研究、保护证人和对外联络等。

(三)香港警队的人事制度

香港警务处各职级之编制分别为处长级、警司级、督察级和初级警务人员。截至201941日,香港警队共有30870名纪律人员及4566名文职人员。

与我们的学历教育不同,想要加入香港警队需要取得相应的学历后经过严格的考录和选拔。在投考警队时可以报考PC(警员)或者IP(督察),考取IP需要大学毕业,拥有学士学位,而考取PC只需要拥有高中会考成绩即可;投考IPPC则必须通过英语及语文考试和体能以及视力考试,而投考警队者则必须是持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或在港居住7年以上。被录取者将进行6个月的训练后,即成为正式警察。

香港警察升级制度是非常严格的,在每次升职时都要进行面试,笔试和体能测试。以督察晋升高级督察为例,需要通过三次大考,每次有四个不同的科目,涉及警队工作的方方面面,且个人的工作表现纪录非常重要,不良记录即可影响升职。香港警察是香港的纪律部队之一,属公务员,薪资和福利待遇较高,适龄青年有志投身与此的人数众多,据了解,香港警员的考录比为201,而督察则为401,可见竞争之激烈。值得一提的是,香港警队内部流动性较大,警队成员在同一岗位上工作一般不能超过两年,最多不超过四年,业务岗位和职能的交替轮换是警队的常态,建立这种制度的初衷据说是为了防止贪腐,并能够提高警队成员的综合素质。

二、纷繁复杂的香港法科学部门

与国内刑事技术较为统一的隶属关系不同,香港的法科学部门职能和隶属是割裂,纷繁复杂,由香港警队的刑事部鉴证科、政府化验所法政部和卫生署法医科共同负责,分工合作,各司其职。

(一)刑事部鉴证科

鉴证科(Identification Bureau,简称IB),隶属于香港警务处刑事及保安处刑事部,设有罪案现场课、先进科技课、电脑辅助指纹鉴证系统课、支援课、摄影课、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办事处、性罪行定罪记录查核办事处及行政课等八个部门,主要负责对刑事案件现场进行拍照、提取指纹、鉴定指纹及枪械,向法庭提交专家证据等方面的工作。为便于在全港展开工作,鉴证科在港岛、元朗、荃湾、石硖尾设有四个行动基地,并承诺1小时内抵达罪案现场。

(二)政府化验所法政事务部

香港特区政府化验所于1931年成立,是独立的政府部门,隶属与食物及卫生局,为其他政府部门提供全面性的分析、调查和咨询服务;为法治、公众卫生及安全、环境保护、政府税收和消费者权益等提供支持;现有480多名员工,由总部和六个卫星实验室组成。

法证事务部主要为香港的刑事司法制度提供全面性的科学鉴证服务,其范围包括一系列专业检测工作,并就化验结果的含义作出诠释及提供专业意见,务求做到辨正、准确和有效率。法证事务部的主要服务对象,是维持法纪的政府部门,而医院管理局等政府资助的机构,则需提交化验服务的费用。

法证事务部下设刑事科学及品质管理科、药物、毒理及文件科等分支机构。除为各部门送检的物证在实验室内进行检测外,亦提供24小时全日运作的罪案现场勘查服务,从专业角度,协助鉴辨及搜集科学物证。所处理的现场,种类繁多,可由较简单的盗窃案乃至严重如凶杀、强奸等现场。另外,就某些现场需要作较专门的调查,例如火警的成因、严重交通事故的重组、及至血溅图像分析等,拥有相关训练的专家亦会到场提供协助。

相比与警务处刑事部的鉴证科,政府化验所的法政部承担了更多的案件现场调查和物证分析工作,二者是相互独立的不同部门,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当罪案发生后,需要进行现场勘查时,鉴证科负责用摄影的方式记录犯罪现场,寻找并检验鉴定指纹、枪械;而法政部则负责搜寻和检验足迹、显微、毛发、血液等其它物品、物质及痕迹。二者通力协作,完成一个犯罪现场的勘验工作,而后所有的物证均交由警方保管,并由警方经过正规的程序、持合法手续将证物送至法政部进行检验,提供专家证据。

(三)卫生署法医科

法医科是隶属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的一个法医服务单位,负责死因裁判官案件的死因调查和其他侵犯人身罪刑事案件的法医体检、操作和管理公众殓房,并提供法医谘询服务予其他政府部门和机构。法医科的服务范围,包括:

1、管理公众殓房的运作。接收、储存和发放需经死因裁判官进行死因调查的尸体,并执行尸体的身份识别和验尸工作;执行死因裁判官发出的尸体剖验命令,解剖尸体和进行其它检验鉴定死因;在发生重大事故的情况时,负责管理和运作临时的停尸设施。

2、出席案件现场,提供法医专业意见,以协助警察和其他人员的调查工作。如可疑死亡个案的现场勘察,犯罪现场调查和事故现场调查等。

3、向有关部门提供临床法医服务,如凶杀案嫌疑人的临床法医检查及鉴定、性罪行的受害者和嫌疑人的临床法医检查及鉴定、(有争议的)伤人案件的临床法医检查及鉴定、虐儿个案的临床法医检查及鉴定等。

4、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在法医学领域提供专家意见死亡调查报告。如投诉警察课处理的个案、投诉医疗疏忽的个案等。

香港法医的资质获取需要经历漫长的学习和培训,首先是要取得注册西医师的资格,这就需要在大学医学院有六年的学习经历并通过毕业考试,在医院做一年实习医生后方可香港医务委员会注册西医;而后依次要经过最少六年的在职法医专科培训及通过次考试,成为香港病理学专科学院院士(法医病理学)、香港医学专科学院院士(病理学),而后方可在香港医务委员会注册成为法医病理学专科医生。这种严苛的选拔制度成就了香港法医的精英群体,但漫长的培养周期导致了香港法医短缺的现状。法医科的编制为18人,目前只有15人,近三年内仅招录到1人,而即将退休的近8人。

鉴证科、法政事务部和法医科分别隶属于三个不同的政府部门,造成香港的法科学职能割裂,据介绍这是由于一些历史原因造成的。这种割裂的好处是相互之间隶属不同,每个部门独立检验,客观公正,互不影响,基本不可能合谋伪造证据和贪腐,易使律政司检控官、法官和陪审团接受专家证人的证词;但弊端是效率低下,案件的检验周期时间较长。

三、律政司职能及法庭检控程序

与内地属大陆法系不同,香港属英美法系,且主张根植于《基本法》的司法独立。在香港,基本上所有的案件均为公开聆讯,庭审采用对辩模式,由陪审团在无罪推定的准则下遵循毫无合理疑点的定案标准。

(一)法院架构

香港法院系统(Hong Kong Court System)是香港地区管理民事,刑事案件的系统。香港法院由裁判法院、区域法院、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构成;各个等级法院的职能都不一样,其中终审法院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终审权,是特别行政区最高审级。裁判法院负责审理两年以下刑罚的案件,上诉需至高等法院原诉法庭;区域法院负责审理七年以下刑罚的案件,上诉需至高等法院上诉法庭;高等法院原诉法庭负责审理七年以上至终身监禁刑罚的案件,不服判决可直接至上诉法庭;如经高等法院审理后,当事方仍有需要可上诉至终审法庭。

(二)刑事检控

根据《基本法》第六十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检控人员必须遵行和提倡法治,代表社会,秉行公义。需要指出的是,刑事检控的目的,并非为求取定罪,而是必须公正客观地协助法庭找出真相。对于一起刑事案件,律政司是否提出检控一般考虑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是否有充分证据支持提起法律程序,二是如果是有的话,提出检控是否符合公众利益。在做出决定时,律政司司长无须受制于行政部门的任何指示或指令。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逐渐感受到香港的证据规格随案件所处的不同阶段有所不同,呈现出愈来愈严格态势。在执法部门,如警方提起逮捕时,证据规格为合理怀疑即可;而到了检控环节,则要求证据的规格能够期望达至定罪;在审判阶段,定罪的前提是证据必须毫无合理疑点,环环相扣,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刑事部的督察为我们展示了将要呈堂的系列物证,与这份物证一并提交是从案发现场到目前每一位接触过它的人员的相应证供,力求实现物证的溯源。

通过近一周的学习,我详细了解了香港的警队架构和与自己专业相关的法科学部门,与相关专家就人员培训、资质获取等内容展开了深入交流,体会颇深的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相关警队及法科学部门纪律严明、组织有序、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工作的成就感和幸福感较高。以团组接待为例,时间表上的时间精确到分钟,从接车到电梯再到茶水、纸笔、多媒体设备的准备都有专人负责,一一落实,井然有序。在交流的过程中,更是得知他们身上有一种刑事警察的精英使命感和职业自豪感,在年度考评中,没有硬性量化指标的限制,只要求用心、尽心把日常的每一份工作、每一起案件处理好、处置妥当即可获得部门领导的认可及赞许。

二是香港的社会经济高度发达,但刑事技术现今已远远落后于我们内地。近年来,我们大力提倡刑侦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指纹、足迹、DNA、人脸、声纹、虹膜等生物特征相继建立数据库,成为打击犯罪的利器,但香港在基本法的规制下,暂时无法大范围的采集违法犯罪人员生物信息,信息化建设遇到瓶颈。可以说,在科技兴警方面,我们已经走在了前列。

三是两地的警务合作交流越加深入,每年内地和香港都会派出若干批次的警务人员进行学习、交流,加深了解、消除隔阂,在交流中,不止一次的听到港方同仁赞叹我们的警务技术,点赞我们的工作模式;而我们也要学习他们严谨的工作态度,特别是物证的保管、传递流程。香港的控辩式庭审对证据的规格要求极高,处处留痕、时时查证成为了警方的工作常态。目前,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逐渐深入,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引入使得我们警方的刑事技术人员、鉴定人在法庭上将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改革与进步刻不容缓。

以上是我这次赴港交流学习的一些心得体会,很多内容还有待慢慢消化、汲取,并转化到教学和科研当中,为我校双一流建设贡献力量。再次感谢学校领导、外事办公室和刑事科学技术学院领导给予我的这次宝贵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