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向各省(市)公安厅(局)及部分相关用人单位反馈我校2013届毕业生生源等信息,便于各省(市)公安机关制订2013年度招警计划,根据我校就业工作安排,我们定于近期开展2013届毕业生生源信息最后一次核对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本人核对个人信息。请及时下载并打印本大队《2013届毕业生信息表》,并组织毕业生(2009级全日制本科、2011级全日制本科二学位)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其中生源地为重点核对信息。核对时,“身份证号”或“姓名”不符的请务必先到教务处学籍科确认修改,然后到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备份。核对后,必须由本人签字。学生本人未核对出的错误,其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统计毕业生完整的生源地信息。“生源地”为学生高考时户籍所在地。毕业生本人务必在“生源地”栏中补充有关详细信息,填写规则为:各省填写到区(县、县级市)一级,各直辖市填写到区或县,即“省+市+区(县、县级市)”或“直辖市+区(县)”,例如: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北京市西城区、北京市密云县。不得改动原表“生源地”一栏中省或直辖市名称。凡因不如实填写生源地而产生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三、请各学生大队于9月10日(星期一)下午16点前将核对后签名的《毕业生信息核对表》纸质版交就业指导中心(木樨地校区西配楼1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