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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

关于对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拟录用毕业生进行政审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9-07 00:00  点击数:

各学生大队:

接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来函,委托我校对王尚可等8名拟录用的毕业生(见附件)进行政审,请相关学生大队于9月7日(星期五)上午10时前到就业指导中心(木区西配楼106室)领取有关材料,按单位要求出具政审材料,并自行邮寄到用人单位。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