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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

关于天津市公安局来校招录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5-22 00:00  点击数:

各学生大队:

天津市公安局定于近日来校招录2012届毕业生,集中开展面试等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地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录对象

我校已报名参加天津市公安局招警职位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具体名单见附件),须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5月23日至5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团河校区图书馆八层。

三、面试分组和流程

(一)面试分组。根据工作安排,我校所有报名的毕业生按专业(方向)和学历等分4组在不同的考场参加面试,每组人员又分为4个小组,每个小组人员分别在不同的时间面试。详细分组名单和时间安排请见附件。

(二)面试流程。毕业生须提前15分钟至候考室等候,在指定区域就座,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面试开始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点名,检查到场人员情况。面试开始后,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要求按顺序参加面试。毕业生面试结束后,不得回候考室,必须立即离开现场。请相关毕业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四、所需材料

毕业生需在面试时携带以下材料:

(一) 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二) 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三)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有关要求

(一)学校不再向用人单位推荐已签约毕业生,不再出具任何就业推荐材料,请各学生大队严格审查。

(二)请各学生大队及时通知相关毕业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其他工作安排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参加面试毕业生分组名单

就业指导中心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