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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警用无人机高级教官培训班举行结业仪式暨培训成果汇报展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29 18:12  点击数:

金秋时节,由部装备财务局主办、我校承办的首期全国警用无人机教官高级培训班在辽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举行结业仪式暨培训成果汇报展示。部装备财务局局长、警航办主任宋伟,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曹诗权出席会议并讲话,辽宁警察学院院长李锦奇,辽宁省鞍山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陈志刚和国家移民管理局等单位相关领导出席仪式。

会议在辽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举行

宋伟局长出席会议讲话

曹诗权校长出席会议讲话

宋伟局长在结业仪式上首先对培训班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对我校的教学组织保障工作给予高度赞扬和感谢,传达了部领导关于警用无人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部党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公安工作的职责使命,深刻认识新时代赋予警航工作的新要求,切实肩负起新的职责使命。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全面落实“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和“四个铁一般”标准,坚持政治建警,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锻造一支高素质过硬警用无人机队伍。二是落实好公安部关于警航机构改革的精神,尽快建立健全警航管理体制机制。各级警航部门和实战单位要分工协作,形成全国警用无人机“警航统管、警种应用、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三是各部门、各警种要遵循警用无人机的工作特点和规律,严明纪律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四是聚焦战斗力标准,把提高实战能力作为主攻方向。要做到“会用”、“善用”、“多用”,进一步完善警种合成作战机制,加强实战应用交流,做到警种对接、任务融合,充分发挥实战作用。

曹诗权校长在结业仪式中回顾总结了此次培训班的基本情况,对顺利结业的学员表示祝贺和赞扬。他指出,此次培训班是公安大学贯彻落实实战化大练兵、服务实战化大练兵的具体行动;培训班为公安系统培养训练首批高级教官,按照预期达到了培训目标,圆满完成了培训任务,讲授引导全体参训学员对新大纲和新教材有了更加深切的认知和体会,为警航事业向着规范化、专业化的发展作出了探索性贡献。他强调,警用无人机作为现代警务装备的先进代表之一,具有推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先手棋”效用,在以后的警航事业发展中会在更广阔的空间进行广泛应用,希望全体参训学员将所学知识和技能应用于公安工作中,切实担起高级教官的责任和使命,为警航事业的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视察培训装备设备

宋伟局长和曹诗权校长一行慰问了培训班执教教官和参训学员,视察了培训装备设备,并一同观看了由教官、参训学员自编自导、使用训练装备进行的培训成果汇报展示。展示共分为集群编队飞行、精细操控、警务实战侦查、警务挂载应用、目标精确追踪五个科目,集中展示了警用无人机在空中立体侦查、救援物资精准投放、多机协同应用、高清地理信息采集等警务实战场景的应用。

此次培训班共有69名持有警用无人机驾驶执照的公安民警,完成了为期25天的集中培训,包括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训词精神等政治理论学习、航空基础理论学习和高难操控技能、实战侦查和飞行教学法等飞行培训,全体学员顺利通过严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