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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大要闻

学校召开2020年第8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09 22:19  点击数:

7月9日上午,我校召开本年度第8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和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7月4日部党委(扩大)会议精神;《公安部党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和北京市教育系统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通报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校党委书记陈定武主持会议并讲话。在校校党委成员出席会议,副局级干部和校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在木樨地校区举行

陈定武书记主持会议

会上,校党委成员结合学校中心任务和分管工作,交流学习体会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犯罪学学院等单位负责人紧密结合学院主责主业汇报交流学习体会。

陈定武书记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部党委、北京市有关工作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学校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时刻牢记“公大姓党”这一根本政治属性,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抓好”的基本要求,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持续深化思想理论武装,健全完善组织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学校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要充分利用党的组织关系转隶北京市委契机,全面融入首都高校党建大家庭,学习借鉴首都其他一流高校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我校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二要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不断夯实全校师生团结奋斗的思想根基。要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对学校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毫不动摇坚持“政治建校、从严治校”办学方针,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筑牢“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根基,始终在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走在前列,争做首都高校的模范。三要充分认识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研究,全面推进学校法学学科建设水平和办学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校师生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深刻理解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自觉主动成为学习、宣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和模范。广大教师要主动承担民法典的宣传普及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讲。要高度关注、敏锐捕捉民法典的实施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的新课题,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制度建设。要扎实推进依法治校,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法律运用能力和水平,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四要严格执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有效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校院(处)两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学习时间、参与人员、学习内容和学习效果“四落实”。要对标部党委《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公安大学党委贯彻落实<学习规则>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校党委率先垂范、二级党委和党支部层层落实、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全校师生人人参与”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要大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建设学习型的党组织、学习型的队伍和学习型的一流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