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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成立“枫桥经验”研究中心和新型犯罪研究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10 15:39  点击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公安部《关于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意见》,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非在编科研机构“枫桥经验”研究中心和新型犯罪研究中心。

“枫桥经验”研究中心旨在整合学校以及社会相关方面的研究力量和资源,通过建设和培育,推出一批高水平、影响大的研究成果,占领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领域学术高地,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社会治理研究的高端智库平台。主要任务包括:一是组织专门研究力量,申报重大科研项目;二是聚焦研究热点,每年争取发表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文章和智库报告,成为系统研究、权威阐释和领先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平台和阵地;三是采用跟踪调查、实地调研的方法,收集各地各行业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际案例,建立全国最全的“枫桥经验”案例库;四是基于“标准化+”理论模型,探讨分析枫桥派出所的警务改革实践,采集相关数据和操作规范,建设特色数据库;五是强化应用转化,把研究成果切实融入到学校学科建设、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在职培训等各项工作中,促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传承和发展。

新型犯罪研究中心以系统性、持续性开展新犯罪类型及犯罪新手段的感知、建模、预警、预测、预防及综合治理策略研究为主要工作目标,努力推出一批高质量学术著述、专项研究报告、个案研判意见和智库建议,积极打造新型犯罪领域的一流学术方阵。主要任务包括:一是追踪研究国内外新犯罪类型、犯罪新手段,编撰《国内外新型犯罪及研究动态》,持续推出年度《新型犯罪专题研究报告》并建设新型犯罪理论及案例研究数据库;二是整合团队跨学科优势资源,开展跨学科人才培养,为国家犯罪治理输送兼具较高理论政策水平和实战能力的复合型、智慧型人オ;三是将研究成果凝练为教学内容,开设新型犯罪专题研究课程,推动学校相关学科专业教学改革。

“枫桥经验”研究中心和新型犯罪研究中心的成立是我校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履行新时代科技强警发展战略职责任务的具体实践。两个中心的成立将有效发挥我校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等方面的排头兵作用,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智库支持和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