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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大要闻

学校党员领导干部签订意识形态管理工作责任书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2-27 08:19  点击数:

2019年2月27日,校属单位党组织分别组织开展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管理工作责任书》签订活动,全体校党委成员、全校处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及所属党支部书记逐级签订了责任书。

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确保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是落实公安部党委对我校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委员会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办法》,督促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对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校党委研究制定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管理工作责任书》,对全校党员领导干部应承担的意识形态管理工作责任和工作目标作出明确规定,要求11名校党委成员与分管单位及联系教学学院的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书记,34个处级单位党组织书记与所属党支部书记和党小组组长逐级签订。

参加活动的党员领导干部一致表示,签订责任书是校党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毫不动摇坚持“政治建校、从严治校”的“党校标准”,严格执行《中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委员会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办法》,团结和带领全校师生员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按照赵克志部长和公安部党委的要求,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走在前列,为建设政治坚定、特色鲜明、行业引领的“国内一流、世界前茅”警察院校提供思想引领和政治保证。


樊京玉书记与马克思主义学院党组织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曹诗权校长与发展规划处、信网学院党组织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黄祖跃副书记与组织人事处党组织负责人签订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