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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大要闻

我校团委荣获“中央国家机关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0-27 00:00  点击数: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表彰2009—2011年度中央国家机关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国团工发[2011]7号),我校团委等全国131个团组织荣获“2009—2011年度中央国家机关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称号。

《决定》指出,这次表彰的“中央国家机关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是中央国家机关广大基层团组织的先进典型。他们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探索机关团建工作的新途径,团结带领机关团员青年爱岗敬业、务实创新,在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做出了积极贡献。

《决定》强调,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以此为新起点,再接再厉、积极开拓、锐意进取,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希望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团组织以受到表彰的集体为榜样,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机关共青团工作的路径和方法,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青年。希望中央国家机关广大团员、团干部以受到表彰的个人为榜样,扎实工作、无私奉献,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创造更多业绩,取得更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