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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大要闻

程琳校长视察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4-25 00:00  点击数:

2013年4月24日上午,校党委书记、校长程琳,校党委委员、副校长田全华,校党委委员、教务长汪勇,校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闫天池率教务处、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等单位负责人到刑事科学技术学院实验室进行考察。

程琳校长等校领导对各实验室的教学运行、仪器设备利用、实验室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就存在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视察结束后,程琳校长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他指出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目前的整体状况特别是仪器设备情况,与“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刑事科学技术学院要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兄弟院校实验室建设的先进经验,紧密结合2010培养方案的修订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尽快提出实验室整体规划和设计方案。要加强实验室规范化管理,促进资源共享。要进一步改革实践教学内容,改善实践教学条件,创新实践教学模式,朝着建设一流刑事科学技术实践教学体系的方向努力。

我校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于2001年6月被批准认定为普通高等学校“北京市重点实验室”,2012年8月被教育部批准为“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程琳校长等校领导视察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

程琳校长等校领导视察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