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6日上午9:00,全国首次公安院校毕业生民警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在木樨地校区和团河校区同时开考,我校2012届研究生234人、本科生1728人分别在78个考场参加考试。把公安大学作为全国第一所举办毕业生民警执法资格考试的公安院校,充分体现了公安部党委对我校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关于培养训练公安院校学生的执法能力、使公安院校毕业生具备基本级执法资格的要求,公安部法制局决定从今年5月起对公安大学应届毕业生开展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并与我校共同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法制局负责拟制考试试卷和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印制执法资格考试等级证书,我校负责组织学生报名、印制保管考试试卷、安排考场与监考。考试试卷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大纲》中“非专业警种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的要求拟制,其中,公共科目中的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法律知识,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试题所占分值不低于总分的60%,其他公共科目在试卷中都有所体现,并保持分值的相对平衡。
本次考试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考场规则》,所有参考学生一律着制式警服、持本人学生证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考卷当场密封并由所有在场监考人员在密封条上签名确认后上交。考试期间,校党委书记、校长程琳,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刘舒,公安部法制局副巡视员包红霞等领导巡视了考场并亲切慰问了监考的干部教师。
在公安院校毕业生中组织民警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是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全面推行执法资格升级考核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检验公安院校教育教学水平特别是公安专业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对于进一步深化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改革,激发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献身公安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提高学生的警察职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次考试的成功举办,为此项工作在全国公安院校中全面展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校党委书记、校长程琳巡视木樨地校区考场

公安部法制局副巡视员包红霞巡视木樨地校区考场

木樨地校区考场

团河校区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