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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大要闻

程琳校长当选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会长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5-14 00:00  点击数:

2012年5月10日至11日,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全国城市公安执法论坛会在昆明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表决通过了《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章程》。中国警察协会副主席罗锋被推选为名誉会长,我校党委书记、校长程琳当选会长,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高绪文当选常务副会长。

本次会议由我校主办、昆明市公安局承办。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中,来自全国各地的110余名与会代表围绕城市公安执法主题展开学术交流,观摩了昆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特警训练科目演练,实地考察了西山分局梁源派出所、交警四大队。

程琳在会议闭幕式上发表的总结讲话中指出,本次会议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圆满完成了研究会登记改制的法定程序,为下一步在民政部申请登记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第二,就当前城市公安执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总结了经验,开拓了视野,收获很大。第三,会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第四,参会代表广泛,人才荟萃。他还就研究会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

一是要进一步明确警察法学研究的定位,争取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二是要强化问题意识,牢固树立以解决问题为宗旨的科研导向,不断发现和解决公安司法机关在执法司法中的具体问题。三是要严格遵守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规章、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章程等有关规章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警察法学研究会组织建设。四是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术活动,灵活办会形式。

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的前身是2010年底成立的中国法学会(中国警察协会)警察法学研究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性法学社团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要求,从本次会议起,警察法学研究会更名为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从中国法学会和中国警察协会之下的二级学会转变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家一级学会,并将于今年6月底之前在民政部依法变更登记。

罗锋等领导同志出席开幕式

会议选举产生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

程琳校长在闭幕式上讲话

110多名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