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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共建协议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1-12 00:00  点击数:

为大力推进我校法学院与审判实务机关的双向交流与合作,提升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社会服务功能,经充分协商,2016年1月8日下午,我校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合作共建签字仪式在木樨地校区举行。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曹诗权出席仪式,并代表学校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吉罗洪共同签署合作共建协议。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汪勇主持仪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锐,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明超,政治部副主任(副局级)翟吉考等,我校办公室、研究生院、法学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曹诗权校长在签约仪式上讲话,介绍学校历史沿革、办学特色和建设发展情况,并就落实落细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合作内容和方式,推出系列具体合作项目,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实践教学等方面开展高质量、高效益、具体化的合作提出了意见。吉罗洪院长在签约仪式上致辞,介绍该院有关情况,表达与学校加强合作的强烈愿望。双方就抓好协议具体内容的落实深入交换意见,达成了广泛共识。

我校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共建协议

曹诗权校长和吉罗洪院长共同签署合作共建协议

双方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