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4日,在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我校在木樨地校区阶一教室组织举办了“国家宪法日”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读书交流会活动。校党委副书记、政委黄祖跃出席活动并作总结讲话。副巡视员常培峰及校属单位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学生支部书记和部分师生代表200余人参加了活动。
活动中,我校法学院院长程华教授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公安法治建设”为题,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主旨精神和深刻内涵,从依法治国方略提出的重大历史意义、公安法治建设如何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以及人民警察法修订的主要内容三个方面,深入探讨了我国公安法治建设的路径及未来走向。法学院刘万奇教授进行了现场点评。读书会由图书馆馆长贺晓勇主持。
黄祖跃政委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并提出了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是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直接体现。我校是培养公安专业人才的重要基地,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将广大学生培养成为真诚信仰宪法、自觉维护宪法尊严、具有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共和国预备警官,是学校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最直接体现。他希望全校师生要深入了解和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将法治教育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着力健全法治课程体系,努力探索法治教育的有效方式,形成体现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黄祖跃政委说,从2012年10月起,我校已经连续举办了11场读书交流会,内容涉及政治、历史、哲学、法律、文化等多个领域,在一批学理功底扎实、学识素养宽厚、学术视野开阔的优秀教师引领下,广大师生畅游于书籍的海洋,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传播了正能量,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了“多读书、读好书、树正气”的良好文化氛围。他希望全校师生共同努力,将读书交流会继续办好,办出特色、办成精品,着力打造具有鲜明公大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

我校举办“国家宪法日”读书交流会

黄祖跃政委作总结讲话

法学院院长程华教授作主题发言

法学院刘万奇教授进行现场点评

图书馆贺晓勇馆长主持读书交流会

200余名师生代表参加读书交流会
(摄影:刘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