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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经侦局高峰局长等受聘担任我校警务硕士校外导师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31 00:00  点击数: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孟建柱书记和郭声琨部长在视察公安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进校局合作,加强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遴选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暂行规定》,我校聘任公安部经侦局局长高峰等7位同志为警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

2016年12月30日,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曹诗权率侦查与反恐怖学院、研究生院等单位负责人到访公安部经侦局,为高峰局长等7位同志颁发了公安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书,并就加强校局合作事宜进行了磋商。

曹诗权校长代表学校感谢公安部经侦局在师资培养、教学科研等方面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将一如继往地在经侦指挥员培训、业务调研等方面为经侦局提供服务和支持。

高峰局长高度赞赏我校在经侦业务培训等方面给予经侦局的大力支持,并希望在教材编写、师资培养、学生实习、课题调研、经侦警务硕士培养等领域与我校开展深度合作,实现双方互利共赢。

曹诗权校长责成我校侦查与反恐怖学院、研究生院等单位与经侦局相关部门密切沟通,落实各项合作事宜。

曹诗权校长向高峰局长颁发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