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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内务部警察学院代表团来校访问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5-17 00:00  点击数:

应学校邀请,乌兹别克斯坦内务部警察学院副院长姆卡梅多夫率团一行6人,于2017年5月10日至15日来校交流访问。校党委书记樊京玉,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曹诗权,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席艳丽分别会见代表团成员。

双方在全面回顾近年交流取得成果基础上,就进一步加强合作进行了深入磋商。双方一致认为,中乌两国人民友谊源远流长,高层交往密切,政治互信牢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乌总统米尔济约耶夫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这为中乌两国开展合作明确了方向,为两校加强合作提供了重要机遇。双方一致表示,将紧紧抓住机遇,乘势而为,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一带一路”精神,不断深化学术交流与人才培养合作,努力建立长期稳定的校际合作机制,切实为提升中乌两国警务执法合作能力与水平作出积极贡献。双方还就学生培养、在职警官培训和外籍警官培训等方面交换了经验做法。

经过友好协商,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曹诗权与乌兹别克斯坦内务部警察学院副院长姆卡梅多夫,于15日下午共同签署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与乌兹别克斯坦内务部警察学院合作备忘录》,同意就人员互访、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重点领域开展合作,积极推动合作备忘录相关条款深化落实。

在校期间,代表团参观了我校团河校区图书馆、警体综合训练馆、警务实战训练馆和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并与刑事科学技术学院师生就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进行了座谈交流。乌方客人对我校教学训练设施、教育管理水平等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表示将积极学习借鉴我校办学理念和成功经验,服务于乌内务部警察学院的教学改革与发展。

我校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进修部、外事办公室、国际警务执法学院和刑事科学技术学院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分别参加了上述活动。

樊京玉书记会见姆卡梅多夫副院长一行

曹诗权校长、姆卡梅多夫副院长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备忘录

席艳丽副校长与姆卡梅多夫副院长进行工作会谈

参观团河校区图书馆

参观警务实战训练馆

与刑事科学技术学院师生座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