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日,公安部直属机关党委印发了《关于表彰第八届公安部直属机关十佳(优秀)青年和优秀青年集体的决定》,20名同志分别荣获十佳青年称号和优秀青年称号,10个单位荣获优秀青年集体称号。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李宏荣获优秀青年称号。
《决定》指出,近年来,部直属机关广大青年在各级党团组织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本职、开拓进取,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推动公安工作发展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优秀青年和青年集体,充分体现了青年干部忠诚履职、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
《决定》强调,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希望部直属机关广大青年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部党委的要求,进一步增强 “四个意识”、筑牢忠诚警魂,立足本职岗位、勇于担当进取,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全力以赴投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努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李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