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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1-08 00:00  点击数:

2016年11月4日,校党委书记樊京玉主持召开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邀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殷长春副司长来校作《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专题辅导报告。在校校党委成员、副局级干部、校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全体干部参加学习。

殷长春副司长从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主要措施以及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其他高校进行的积极探索与取得的成功经验等方面,对《指导意见》作了系统的解读。

樊京玉书记在主持会议时指出,此次学习扩大会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近一年来,广大教职员工对改革教师考核评价制度的呼声日益升高,学校的首次党建工作会议和两次教授座谈会也将其列为重要议题,并在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110项重点工作中作了明确部署。殷长春副司长的报告再一次为学校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工作作了一次深入的思想动员,对于学校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创新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机制、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创造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樊京玉书记指出,随着全面深化公安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特别是国家“双一流”大学建设工程的启动,学校的人事制度、教学科研、服务管理等都面临着重大改革。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是衡量一所大学现代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是高校人事管理中“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基本制度,涉及到全体教师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发展的整体大局,在学校的整个管理制度体系中具有杠杆和导向作用,是我们综合改革中最紧迫的任务之一。我校是行业特色鲜明的部属院校,公安学科是国家的新兴学科,对教师的职业要求和考核评价与普通院校相比也有着不同特点。但目前公安学科专业建设的制度设计尚待进一步完善,学校现有考核评价制度不健全不配套、公安高等教育特点不突出等问题日益凸显,已经成为制约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

樊京玉书记强调,全体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研究讨论《指导意见》精神,校属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学校和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全校上下要吃透《指导意见》精神,学好兄弟院校经验,立足公安院校特点,围绕学校发展战略,严格遵循“政治建校、从严治校”的党校标准、公安高等教育培训领跑者的“旗帜”标准、“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大学”标准,牢固树立师德为先、教学为要,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的考核导向,积极探索科学的考核评价标准,坚决破除束缚教师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扎实推进我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的改革,全面激发广大教职工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服务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建设“国内一流、世界前茅”警察大学凝聚强大力量。

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召开学习扩大会

樊京玉书记主持会议并讲话

殷长春副司长作专题报告

在校校党委成员、副局级干部校属单位党政负责人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