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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大要闻

学校召开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08 09:43  点击数:

2023年12月29日,学校在木樨地校区召开新一届(2023-2027年)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学校教指委主任委员、校长曹诗权出席会议,为每位委员颁发聘书并发表讲话。副主任委员、副校长罗亚平主持会议并宣读学校关于公布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就新一届教指委工作运行机制进行了说明。全体教指委委员、教务处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在木樨地校区举行

会议就如何加强新一届教指委工作提出七个方面的举措。一是要坚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好公安部对公安高等教育提出的新目标和新要求,坚持立德树人、忠诚育警根本任务,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切实将提升“五育并举”人才培养质量作为教指委工作的主导方向。二是要坚持教指委工作原则和程序,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公安工作规律和人民警察教育培训规律,落实好教指委章程要求,切实当好学校党委的参谋部、咨询团、指导组和推动队。三是要坚持团结、合作、协同、联动的工作方法,努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共商共谋共享,营造学校教育教学良好文化生态,确保教育教学改革工作高效推进。四是要坚持对标对表、守正创新,精准把握公安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内涵,探索公安大学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新路径,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安高等教育自主体系建设的使命和责任。五是要坚持涵养全球思维、数字思维和智能思维,充分利用各类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资源弥补自身教育资源不足,大力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开放式发展。六是要坚持不断提升自身素质,自觉加强对国内外高等教育理论、公安教育训练以及学校人才培养等领域理论的学习研究,全面掌握各层级规章制度,努力提升自身学术管理能力和行政管理水平,成长为新时代公安教育优秀人才。七是要坚持立足大局,着眼全局,摆正自身角色定位,站在为学校教学及研究工作审核把关的高度,发挥主体作用,抓实“公正”与“效率”。要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为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积极建言献策,确保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还审议了202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议题,听取了教务处负责人的专题汇报,对校级教学成果奖进行了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