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大要闻   >  正文
公大要闻

我校2020-2021学年度博士学位论文在教育部抽检工作中全部通过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03 08:24  点击数:

10月19日,教育部办公厅公布反馈2020-2021学年度全国博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我校被抽评的3篇博士学位论文全部通过。这标志着,自2010年国家启动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以来,我校连续十三年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全部通过,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得到教育部等单位充分肯定。

博士学位论文抽检是检验各高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方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和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文件规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对全国各高校上一学年度授予博士学位的论文按照10%的比例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作为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指标和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我校在博士研究生规模持续扩大的情况下,历年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均全部通过,对我校学科评估、学位授权点评估和扩大招生规模等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提高学校声誉、加快推动公安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构建世界一流公安人才方阵发挥了重要作用。

博士研究生教育是学校当好全国公安院校“排头兵”和公安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显著标志,是建设优秀人才培养高地、警务科技创新高地、服务实战支撑高地的重要着力点。自开展博士研究生教育以来,在校党委坚强领导下,在各学院、导师组和全体博士研究生导师的共同努力下,研究生院始终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严字当头狠抓质量,坚持科学思维指导工作,全面构建全程管理、多方参与、内外结合的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一是坚持系统思维聚合力,着力构建全方位的质量保障机制。学位论文工作是一项多主体参与、长周期管理、高质量要求的系统性工作。近年来,学校注重持续推动研究生培养各主体要素之间高效联动、深度耦合,着力实现研究生培养体系的系统集成效应。通过不断完善学位工作规章制度建设、加强学院培养质量评价、强化导师岗位管理等措施,充分发挥各学院主体作用,严格落实导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形成了多方参与、高效联动、同向发力的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工作机制。二是坚持创新思维推改革,持续完善学位论文全过程监督。近年来,学校不断改革完善过程监督,建立博士学科综合考核、论文开题考核分流、论文全过程记录等内部保障机制;加强论文评阅等外部质量保障机制,积极引入第三方平台资源,逐步扩大各类学位论文送审比例,形成了较为科学完备的论文质量监督机制。三是坚持底线思维定边界,加强学术规范和诚信建设。坚定正确政治方向、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是学位论文的红线边界和底线要求,是学校立德树人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学校通过建立学位论文党委政治审查机制、严格学术不端审查标准、加强学术诚信教育等方式,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严格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

质量是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下一步,学校将认真对标建设“全国领军、世界一流”公安高等学府的办学目标,在继续严格坚持质量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各项质量保障措施,激发各培养管理主体内生动力,努力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