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2日下午,台湾“法务部”常务次长陈明堂率团一行14人来校访问交流。校党委书记、校长程琳,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孙建国在木樨地校区会见了陈明堂一行。程琳代表全校师生员工对陈明堂一行来校访问表示欢迎,向客人详细地介绍了学校教育培训、国际交流以及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申报、建设等方面情况,并就客人关心的招生培养、学生就业、经费保障等方面问题一一作了解答。公安部港澳台办以及我校办公室、外事办公室、法律系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见。
台湾“法务部”属于台湾地区司法行政机关,主管台湾地区的检察、监所、司法保护以及行政院的法律事务,并对各地方最高行政首长有监督的责任,在自己分管事务范围内,对各地方最高行政首长的命令或处分,认为有违法或越权者,可提请台湾地区行政院会议议决后予以停止或撤销。

程琳校长、孙建国副校长会见台湾“法务部”常务次长陈明堂一行

程琳校长与陈明堂常务次长互赠纪念品